b.聖靈與得救(v.2-3)
林前 12:2你們作外邦人的時候,隨事被牽引受迷惑,去服事那啞吧偶像。這是你們知道的。
林前 12:3所以我告訴你們,被神的靈感動的,沒有說耶穌是可咒詛的。若不是被﹝聖﹞靈感動的,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。
信徒的得救過程,都是被神的靈感動,過去還沒信主前,是神國以外的人,是服事假神偶像,信主後,是事奉真神上帝。
第一,隨事拜偶像
“隨事”被牽引受迷惑拜偶像,這是真實的,拜偶像的人,他的生活每一個層面,都受到魔鬼的牽引,從出生、求學、工作、結婚、房子、生病、劫難、到死亡。
有人深信不疑,隨事都要求神拜佛,卜卦擇日,以求保佑。
有人不一定信,但是寧可信其有或不可信其無,拜拜只是為了求得心安。
但是真心安了嗎?
魔鬼主要的兩個詭計
我們必須明白,”被牽引、受迷惑”,這是魔鬼所作的工作,牠有兩個主要的詭計,兩個主要的目的,一是叫我們因為恐懼害怕,被牽引去拜牠,二是叫我們受迷惑試探,犯罪遠離神。
恐懼而拜牠
魔鬼的詭計,利用人內心的恐懼,用遇災禍來恐嚇,使我們更加恐懼,
為了消災解厄,只好聽命辦事,卻愈拜愈不安,"愈拜愈大洞”(閩南語),愈拜愈陷入牠的控制,只能拜牠不敢脫離,自己也無法脫離。
當然,這當中還有許多”邪靈的媒介”,正的只求拜牠,邪的騙財騙色,但根源還是恐懼害怕。
這是魔鬼的欺騙,讓我們誤以為拜牠就會平安不懼怕,其實剛好相反,愈拜牠愈恐懼,愈不安就愈拜牠,這就是牠的目的。
犯罪遠離神
魔鬼的第二個詭計,就是讓我們受魔鬼的迷惑,去犯罪遠離神,
遠離神,不敬拜神,當然是犯罪的結果,但是同時也是聖經定義的罪,是生命關係的罪。
魔鬼的詭計,就是用各種方法機會迷惑人心,
悖逆神不聽神的話語,心態的罪,
去作神不喜悅的事,行為的罪,
去想不該想的事,思想的罪,
去貪不該得的事物,貪慾的罪,
去追求貪愛世界,失去愛神的心,
去抱怨論斷片面謊言,言語口舌的罪。
我們要留意識破魔鬼的詭計,人生中所遇見和所作的事,都會成為牠利用的工具,叫我們遠離神的詭計還有:
包括苦難、逼迫、使我們受痛苦,
包括鬼附、攪擾,使我們受轄制,
包括物質、世界、使我們靈鬆懈,
甚至包括我們這個人,都會被利用成為牠的工具,我們都要謹慎,不要被他利用。
如何解決?
沒以人能解決,不要相信江湖術士,
靈界偶像有部分靈力,但是”愈拜愈大洞”,問題更大,愈拜愈恐懼不安,
不要倚靠自己,我們的意志能力極其有限,稱不了多久,
只有一個辦法,也是唯一的辦法,就是得救,只以相信耶穌才能得救。
讓保羅告訴我們,耶穌奇妙的救恩,是如何藉著聖靈幫助我們口裡承認,心裏相信,得著救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