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.教會與肢體:肢體之間分屬與相屬的關係(v.14-16)
林前 12:14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,乃是許多肢體。
林前 12:15設若腳說,我不是手,所以不屬乎身子。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
林前 12:16設若耳說,我不是眼,所以不屬乎身子。他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
教會群體是一種分屬與相屬的關係,我們分屬不同小群體,卻都因為屬基督而彼此相屬教會大群體。
我們分屬不同小群體,不同的小組、團契、教會、宗派、…,可能有不同的思想、性格、做法、…,只要在基督裡,都是既分屬又相屬。
教會有許多肢體,不能忘記彼此相屬的大群體,不能因為彼此有所不同,就說我們彼此不相屬,即使我們說彼此不相屬,但不能說不屬乎基督的身體,屬乎基督既然是事實,那就不能說我是屬基督的,別人不是屬基督的,當然就不可能說彼此不相屬了。
保羅談到多元的教會肢體,肯定擔心有人會以社會群體常有那種誤解多元的意義,以為各自相屬自己的小群體,甚而像社會群體操作成分裂的教會肢體。因此,他特別向這個屬肉體、屬嬰孩、結黨紛爭的教會,提出他的忠告。
d.教會的完整與互補(v.17-18)
林前 12:17若全身是眼,從那裡聽聲呢。若全身是耳,從那裡聞味呢。
林前 12:18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,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。
保羅反過來說,如果真如那些喜歡小群體的人所做,我們能想像,會是什麼結果呢?
若全身都是眼睛,誰來聽聲音,若全身都是耳朵,誰來聞味道?
說真的,不但從功能上來說,小群體只能發揮單一功能,從神旨意的角度看,這不能完成神的美意,因為每個人不一樣,可以發揮不同的功能,顯出彼此對基督和肢體有貢獻,也因為每個人功能不同,可以顯明我們都何其有限,我們彼此需要。
教會的肢體是上帝美好的設計,全身是眼、全身是耳,大家都一樣,就不能互補。
神的設計是完整的,神隨自己的意思,祂有最美的構思,不是隨意設計,神設計好不同的肢體,也把肢體都按神的設計,安排在基督的教會中,彼此互補,完整完美,缺一不可。
e.教會的多元與合一(v.19-20)
林前 12:19若都是一個肢體,身子在那裡呢。
林前 12:20但如今肢體是多的,身子卻是一個。
我們做為教會的一份子,我們最該考慮的是,不僅是肢體之間的關係而已,而是基督是身子,大群體的關係,
教會是神所設計多元的群體,教會更是屬乎基督合一的群體。
可惜,許多的小群體,只考慮自己,卻從不考慮大群體的,個人要從小組角度看,小組要從牧區看,牧區要從整個教會看,教會要從整個宗派看,宗派要從基督的身子看,不要忘記保羅的提醒,基督的身子,肢體是多的,身子卻是一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