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神在教會設立的屬靈恩賜(v.28-31)
a.屬靈恩賜是神設立
林前 12:28神在教會所設立的,第一是使徒。第二是先知,第三是教師。其次是行異能的。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。幫助人的。治理事的。說方言的。
(1)屬靈恩賜,是上帝愛和主權的賜福
“神…所設立”,這說明神主權的智慧、和愛的祝福。
第一,上帝愛教會
上帝的意念是賜福教會,上帝看見教會各樣的需要,將各樣的恩賜賜給教會,帶著權能的事奉團隊,賜福教會。
因此,擁有屬靈恩賜的人要愛人,每一個恩賜都是一個祝福,要為神使用。
第二,上帝是教會的主
上帝的主權在教會中,以祂全知的智慧,設立一個帶有權柄的教會治理層次,替神治理教會。
因此,擁有屬靈權柄的人要順服神,每一個權柄都是一種責任,要對神負責。
(2)屬靈恩賜,是教會團隊事奉的模式
保羅區分屬靈恩賜有兩類,一是治理類,二是服事類。
第一,多樣的治理恩賜
“第一是使徒。第二是先知,第三是教師。”
屬靈恩賜的運用和運作,是由一個治理團隊所帶領,是一種團隊事奉的模式,是神的兒女以神的恩典對彼此的祝福。
因此,屬靈恩賜之間是彼此謙卑順服,順服在神設立的治理團隊下,屬靈恩賜才能健康正確的運作和運用。
第二,多樣的服事恩賜
“其次是行異能的。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。幫助人的。治理事的。說方言的。”
屬靈恩賜的多元和完備,是以團隊型態的方式存在,是上帝給教會豐盛恩典的印證。
因此,屬靈的恩賜是彼此服事幫補,正如前面”教會是生命共同體”的教導,恩賜是彼此需要、彼此互補,屬靈的恩賜才能帶來更多豐盛的彼此祝福。
神給你哪一些恩賜,你知道嗎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