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。 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; 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。」( 詩篇 16:11 )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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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7.22(三)會長分享 哥林多前書15章
 7.我要為復活見證付上代價(15:30-34)
 
這一段,保羅分享”復活永恆的人生觀”,
在保羅說完基督復活真實與確定的證據之後,轉向另一種型態的見證,就是雖然有人沒有看見復活的耶穌,卻可以從基督徒的生命和生活中,看見復活的見證。
 
他舉自己作為另一個行動見證,為主冒著危險,甚至冒著死亡的威脅,就是為了見證耶穌的復活,
他為什麼甘願為主冒險冒死? 
目的是要討倫,如果沒有復活,人生有何意義?
藉此勉勵教會那些還沒有復活確信,以致沒有復活生命見證,仍舊活在罪惡中的弟兄姊妹,要醒悟過來,不再活在罪中,而能活出善行的見證。
相信復活,活出復活,這是保羅的”復活永恆的人生觀”,使他今生不一樣,來生有盼望的人生觀。
 
在這段經文裡,出現人生目標極大的反差,在基督徒中間,人生觀有三種層次,
”復活永恆的人生觀”,有人甘願為主的復活而死, 
”世人物質的人生觀”,有人卻活在像世人只追求吃吃喝喝的物質享受,過著無目標的人生,像沒有復活一樣, 
”罪惡自欺的人生觀”,有人甚至是比一般人還不如,仍舊活在過去罪人的生活裡。
 
我們看見真正相信復活、有復活真實確信的人,
不僅是在知識中相信復活,
而是在生命中追求復活,
更在生活中活出復活,就是願意為復活付上任何代價。
 
一個復活永恆的人生觀,是願意”為主而死,為主而活”,
保羅自己付上了甘願”為主而死”的代價,他並沒有以這種高標準來要求所有的弟兄姊妹,
他只是要他們醒悟行善,沒有機會為主而死,至少要付上”為主而活”的代價,不要再過吃吃喝喝漫無目標的人生,更不要再活在自欺犯罪的老舊生命裡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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