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.愛拒絕血氣肉體(v.4b)
林前 13:4b愛是不嫉妒。愛是不自誇。不張狂。
接下來的段落,都是從人的本性去看愛(v.4b-5),真愛是除去人的血氣肉體(v.4b)、隱藏罪惡(v.5a)、自我老我(v.5b)、情緒脾氣(v.5c)操控,活在神聖潔的愛中。
嫉妒是人心中血氣最大的代表,使我們無法愛人的最大原因,
嫉妒是因為羨慕他人所有,自己想有而無法得著,所挑起心中的血氣爆發,
自誇是驕傲的態度,張狂是跋扈的行為,讓周遭的人被不合理的對待,
這些被自己血氣和肉體的本性所左右操控、而不自知,也無力超越,
真愛卻是拒絕讓自己再活在這種與人錯誤的關係中,而是以愛去對待別人。
只有神的愛,能使人有生命的自覺,發現看見自己的問題,能使人有能力活出愛,以愛待人。
c.愛沒有隱藏罪惡(v.5a)
林前 13:5a不作害羞的事。
害羞的事,是指人的良心中有羞恥心的感覺,這是專指我們內心知道什麼事是罪惡羞恥不該做的,但是卻無法控制自己不做,就需要隱藏的做,或做了要隱藏。
當人想做這些羞恥的事,卻不要受良心的譴責,最好的辦法,個人就是合理化找理由開脫,群體就是合法化不受限制。
最明顯的例子,就是日前大法官宣告的釋憲案,未來”通姦合法化"必然修法通過,使害羞的事合理合法,嚴重的不是除去刑法的究責而已,而是免去人的良知譴責,人不再以為這是害羞的事,縱使有民事的賠償,那也只是花錢讓自己良心好過一些,受害者的心靈傷害(無刑法究責)比不上身體傷害(有刑法究責),誰替他們保障,
一些荒謬錯亂的價值觀,使修法修錯方向,讓人心原有道德的尺度界線免去刑責而加速潰堤,使真愛和家庭的價值受到挑戰,但這正是基督徒要活出基督真愛見證最好的時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