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。 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; 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。」( 詩篇 16:11 )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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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9.28(一)會長分享 哥林多後書第一章
 第二,聖靈印記的身分
林後 1:22他又用印印了我們,…
 
印記的原意
印記的希臘文原意是確定或刻上印。
照當時的希臘文化,印記有兩個作用,其實,猶太文化也有相似作用,
 
一是用來打印在個人所有的財產、物品、牲畜、奴隸上,證明屬誰所有。
在以弗所,印記表示買物的證明,因為以弗所是一個海港,船隻運來大量的貨物,買賣方法是由商人選好後,在貨物上蓋上自己的印,大家公認的擁有權記號,之後再派一個人帶著印去領取有同樣印記的貨物。
舊約的例子,先知耶利米買了一塊地,遵照律法及習俗在證人面前付了錢、蓋了印(耶利米書卅二:10),證明他是這塊地的主人。
 
二是用來做為保證金或合約上的簽署,做有效安全的保證。
 
印證在安全有效保證的意思上,新約中耶穌死後,彼拉多命令兵丁守住耶穌的墳墓看守遺體時,他曾如此行,他說:「你們有看守的兵,去罷,盡你們所能的,把守妥當。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,封了石頭,將墳墓把守妥當。」(馬太福音二十七:65、66)
這個「封」字,和用於聖靈「印記」是同一個字。
羅伯森(A.T. Robertson)說,封上石頭大概是用一條繩子綁住石頭後,在繩的一端蓋上印,封印時必須有羅馬兵丁在場,然後他們就留下,負起保護羅馬政府的權威和權柄的責任。
就像在舊約的例子,但以理書六章17節中說的一樣。當巴比倫王將但以理「封」進獅子坑時,他就不能逃出來;還有古代以斯帖為後的時代(以斯帖記八:8),國王是用自己的戒子「蓋印」在他所頒詔的信函及文件上,一旦蓋上印,就無法撤回或取消上面所寫的了。
 
新約的用法
在耶穌生平中就曾提到,約翰說:「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。」(約翰福音六:27)在這裡我們看見神印證耶穌,確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的身分。
 
在保羅書信中出現過三次,除了這裡一次,在以弗所書中提及兩次,他將這個字用在信徒身上,受聖靈的印記,是我們悔改認罪,接受基督為救主同時一連串發生的過程的最後結果,:
(1)神重生稱義我們,(2)我們藉聖靈受洗歸入基督的身體,(3)聖靈立刻內住我們心裡,(4)聖靈作為印記(“既然信他,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。”以弗所書一:13;參四:30),信徒在悔改的那一刻,就得到聖靈為救贖的印證,我們並不一定有什麼感覺。
 
印記的用法
保羅對聖靈的印記有兩個主要用法,
一是所有權的歸屬,聖靈是神的印記,證明我們是屬於祂的,印記是歸屬神的證明,
一是安全性的保證,聖靈是神的印記,保證祂會成就所應許的,這就證明前面神的應許不變是真實的保證。
 
印記的意義
我們被聖靈印記,
一、聖靈確認我們是神兒女的身分,
身分確認,才能證明歸屬,和應許安全的保證。
 
二,聖靈把我們分別出來歸屬神,
解經家亨利馬太(Matthew Henry)結論說:「聖靈在相信的人身上已作了印記,將他們分別出來,歸屬於神。」你和我都是神永遠的產業了。
 
三、聖靈保證神的應許在我們身上成就
在基督裡我們真正得著安全了,我們感到無比的欣慰,再沒有什麼東西可以傷害我們,因為「我深信無論是死、是生、是天使、是掌權的、是有能的、是現在的事、是將來的事、是高處的、是地處的、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」(羅馬書八:38、39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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